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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四部门联合发布《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2年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改进补偿资金分配办法,规范补偿资金使用。
根据《方案》,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范围为沿黄九省(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试点期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激励政策,围绕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两个核心,支持引导各地区加快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奖励资金将对水质改善突出、良好生态产品贡献大、节水效率高、资金使用绩效好、补偿机制建设全面系统和进展快的省(区)给予激励,体现生态产品价值导向。
《方案》要求,各地要积极主动开展合作,尽快就各方权责、补偿措施等达成一致意见,推动邻近省(区)加快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